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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垂直提升和水平搬运重物的多动作起重机械。又称天车,航吊,吊车。
起重设备有的工作特点是做间歇性运动,即在一个工作循环中取料、运移、卸载等动作的相应机构是交替工作的,起重机在市场上的发展和使用越来越广泛。由于不用支腿吊重及吊重行驶经常出现一些事故,行驶的速度也较履带起重机(履带吊)快;作业稳定、起重量大、可在特定范围内吊重行走、但必须保证道路平整坚实、轮胎气压符合要求、吊离地面不得超过50CM;禁止带负荷长距离行走。为保证作业安全,国内基本上禁止不打支腿进行吊装作业。起重机配套使用钢丝绳品种包括磷化涂层钢丝绳、镀锌钢丝绳和光面钢丝绳。
黑龙江起重机安全操作检查:
1.当两台或多台起重机一起工作时,轮胎式起重机的起吊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吊重量之和的75%,履带式起重机的起重重量不得超过这两台起重机的允许起吊重量总和的70%,每台起重机的负载不得超过机器允许重量的80%。
2.起吊物体不得长时间悬浮在空中。当吊物悬挂在空中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
3.升降重物时,速度应均匀稳定,以保持身体的稳定性,防止重心倾斜。严禁举起重物自由下落。
4.当钢丝绳从卷筒上松开时,应至少转动5圈,且不得完全松开。
5.吊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允许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起吊。
6.应提供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材料。雨天刹车带在雨中打滑时,停止操作。
7.工作期间不得进行维护。
8.夜间工作需要良好的照明。
9.工作完成后,机车应停放在坚实的地面上,吊钩应缩回,所有制动器应牢固制动,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
10.履带式起重机在长距离(超过1km)转移工作现场时,必须由平板卡车牵引;在短距离转移过程中(1km以内),吊臂应下降至20-30°,并收起吊钩。